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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佛山大學設計學院 2025-03-21 相關院校:佛山科學技術學院
一、組織管理
設計學院成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設計專業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制訂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負責指導、統籌、協調、管理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成立以導師為主體的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小組,在本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復試工作,負責確定復試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整個復試過程安排專人對考生復試情況進行文字記錄(存檔)并全程同步錄音錄像。文字記錄材料和錄像材料在復試結束后上交研究生學院。
二、復試錄取工作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的原則。積極探索并遵循高質量人才選拔規律,采取多樣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全面考查的原則。在對考生德智體基本情況全面考查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堅持客觀評價的原則。專業能力、外語水平和綜合素質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績。
4.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5.堅持以生為本的原則。服務考生、尊重考生,積極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復試資格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由學院確定并提前公布,進入復試的考生人數一般不少于本學院招生專業已公布招生計劃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一)第一志愿考生
第一志愿報考本學院招生專業且達到佛山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基本分數線的考生,按初試總分從高到低確定復試名單。
(二)調劑考生調劑要求
1.符合我校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全國A區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參考2025年國家分數線)。
3.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
4.多批次滾動復試的,前一批次復試不合格者,不得參加同一專業下一批次復試;凡通過調劑系統接受復試通知的考生,我校原則上不主動解鎖,24小時后系統自動解鎖。
(三)調劑程序
1.學院提前發布調劑公告,調劑公告會明確調劑系統開放的時間、接受考生調劑的第一志愿專業范圍以及復試時間等具體信息。
2.滿足調劑要求的考生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提交調劑志愿(招生代碼11847)。
3.學院根據復試比例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發放復試通知,請考生注意登陸系統查看通知。
4.考生須在復試通知發出后4小時內回復確認參加復試方為有效(逾期回復或不回復的視為放棄復試資格)。
5.調劑考生經擇優確定后,名單另行公布,具體辦法按照后續發布的《設計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調劑公告》執行。
6.考生按照學院的復試通知參加復試。
7.復試結束后,學院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發出“待錄取”通知,考生必須在8小時內確認接受“待錄取”通知,逾期視為放棄擬錄取資格,拒絕接受者將取消擬錄取資格(在招生計劃內,允許復試合格的考生替補錄取)。已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確認其他高校“待錄取”的考生不得調回我校錄取。
(四)調劑時間
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將于4月8日開通,設計學院的調劑報名時間以學院調劑公告公布的時間為準。
四、復試日程安排及其說明
(一)資格審查
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復試前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全面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參加復試。考生參加復試應準備以下資料:
1.準考證、初試成績單、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往屆考生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考生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同等學力考生須提供大專畢業證書或本科結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加蓋公章的大學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4.《誠信復試承諾書》(考生本人親筆簽名)原件;
5.考生學歷(籍)信息審核未通過的,境內應屆生還需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本科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學籍證明以及相關證明材料;境內往屆生還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如有更名或身份證號變更的還需出具公安機關的證明材料;獲境外學歷學位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6.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7.附加補充材料(如有,請提供):
(1)全國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證明;
(2)畢業設計/論文(應屆生可提交初稿,往屆生提交成果);
(3)大學期間的科研成果(論文、專利等);
(4)大學期間獲得的獎勵(提供獲獎證書或獲獎證明);
(5)專家推薦信;
(6)作品集(包括但不限于本科在讀期間的作業、繪畫作品、實習項目設計等)。
不論是否錄取,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還。逾期報到、逾期提交資料、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
(二)復試形式
采用現場考核方式,專業各方向合并同時進行,筆試過程和面試過程進行全程錄音錄像。
(三)復試時間
復試的具體時間、地點的安排以各批次公布的復試公告/調劑公告為準。
(四)復試流程
(1)第一天上午(9:00-11:00):考生報到及資格審查。
(2)第一天下午(13:30-16:30):專業課基礎測試(筆試)。
(3)第二天上午(9:00開始):綜合面試(含英語口語及聽力測試)。
(4)第二天下午、晚上: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如有)。
五、復試考核內容、程序及相關考核標準
(一)專業課基礎測試
重點考查考生對設計專業基礎知識的掌握情況,采用閉卷筆試方式,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3小時。考試科目及參考書目詳見《佛山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自命題科目考試大綱》?忌枳⒁,考試為閉卷,考場為每位考生提供3張A2畫紙,繪圖工具不限,由考生自帶,考生不可帶計算器參加考試。筆試科目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科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當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
(二)綜合面試(含英語口語及聽力測試)
綜合面試滿分為200分,包括英語口語及聽力測試(50分)和綜合素質能力測試(150分)兩部分。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既往學習情況、專業理論基礎、創新精神與創新能力、專業與社會實踐經歷、人文素養與表達能力以及英語能力等。
(三)同等學力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需加試兩門與設計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考試科目及參考書目詳見《佛山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自命題科目考試大綱》,采用閉卷筆試方式,每門課程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2小時。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每門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四)評分標準
考生面試綜合成績由英語口語及聽力測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能力測試成績相加而成,具體的評分標準如下:
表1.英語口語及聽力測試評分標準
表2. 綜合素質與能力測試評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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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績計算及錄取方法
(一)復試成績計算方法
復試成績(300分)=專業課基礎測試成績(100分)+綜合面試成績(200分)
(二)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初試成績×0.5+復試成績×0.5
(三)成績公布
原則上復試結束后48小時內公布復試成績(法定節假日可能會順延),并按錄取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
(四)錄取原則
所有復試合格考生按專業依總成績的高低進行排序,同時結合本學院招生計劃按總成績排序確定擬錄取名單。第一志愿考生與調劑考生分別排序,優先錄取復試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偝煽兿嗤那闆r下,按考生初試總成績的高低排序錄取。若初試總成績再相同,先按考生的業務課1成績高低排序錄取、再按外國語成績的高低排序錄取。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一律不予錄。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復試成績不合格者(復試總成績低于180分);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成績不合格者(每門成績低于60分);
(4)體檢不合格或不參加體檢者;
(5)考生不按我校規定的時間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確認接受“待錄取”者,或拒絕接受“待錄取”者,或已在調劑服務系統確認其他高校“待錄取”者;
(6)因提供虛假材料、提供的資料不全或有其他問題,導致錄取資格審核不通過者;
(7)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者。
2.考生在收到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發出的“待錄取”通知后,必須在8小時內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確認接受“待錄取”通知,逾期視為放棄擬錄取資格。拒絕接受者將取消擬錄取資格(在招生計劃內,允許復試合格的考生替補錄。。已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確認其他高校“待錄取”的考生不得調回我校錄取。
(五)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1.考核內容: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2.考核方式:在復試階段采取面談和“函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
3.擬錄取名單確定后,考生應盡快將政審函和調檔函彩色打印后交檔案所在單位,并在復試結束后30日內將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政工部門出具并加蓋公章的現實表現情況材料以PDF格式掃描件提交至郵箱:fosu1357@163.com(聯系人:岑老師),文件及郵件以“135700設計+準考證號+姓名+現實表現材料”命名,考生檔案材料應于2025年7月15日前以機要方式或EMS檔案專遞方式寄至佛山大學設計學院。
收件人:岑老師
聯系電話:13430333531
郵寄地址: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江灣一路18號佛山大學江灣校區致用樓
郵政編碼:528000
(六)體檢
擬錄取的考生可在當地二甲及以上醫院體檢,并在復試全部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提交體檢表(附件2)掃描件至擬錄取學院(原件在入學后由學院留存備查)。提交方式:請發送體檢報告掃描件(PDF格式)至郵箱fosu1357@163.com(聯系人:岑老師),文件及郵件命名格式為“135700設計–準考證號–姓名–體檢報告”,入學報到后提交紙質版原件。未按規定時間交體檢表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七)復查
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的入學資格、錄取資格、體檢要求等進行全面復查復測。復查復測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七、其他說明
1.研究生復試是國家教育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復試過程中禁止考生錄音、錄像和錄屏,禁止將相關信息泄露或公布。以下行為觸犯法律: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行為的;為他人實施或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行為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等作弊行為的;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復試過程中有違法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
2.學院通過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以及其他指定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復試工作人員統一佩戴“工作人員”及“考官”胸牌。學校復試不收取任何費用,考生務必增強防詐防騙意識。
4.復試過程須聽從復試工作人員安排。無故失聯的考生,視為放棄本次復試考核。
5.復試錄取結束后,擬錄取名單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統一公示。學校確保相關溝通渠道暢通,公布相關咨詢、申訴和舉報的聯系方式,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
6.我校招生期間監督和申訴電話:
● 紀檢監察室聯系電話:0757-82988227
● 研究生學院聯系電話:0757-82771159
● 郵箱:fosuyzb@fosu.edu.cn
● 學院招生期間監督和申訴電話:
★ 聯系人:韓老師
★ 聯系電話:18927279386
7.考生報到地點: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江灣一路18號佛山大學江灣校區致用樓413室,交通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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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復試聯系人:
岑老師13430333531,郵箱:cenxianrong@fosu.edu.cn
高老師13570456592,郵箱:20240003@fosu.edu.cn
法定工作日工作時間: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
9.調劑參照此方案執行,時間另行通知;
10.學院調劑公告、復試及錄取信息,請進入佛山大學設計學院網站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專欄查閱;
11.以上內容如有與學校復試工作辦法不⼀致的,以學校發文為準;如因工作需要有所變動的,以最新通知為準。請考生隨時關注佛山大學研究生院、設計學院網站上發布的最新信息。
八、附件
附件1: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
附件2:研究生復試體格檢查表
附件3: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現審查表
查看原文:https://www.fosu.edu.cn/sidca/%e7%a0%94%e7%a9%b6%e7%94%9f%e6%95%99%e8%82%b2/69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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