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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廣東財經大學數字經濟學院 2025-03-17 相關院校:廣東財經大學
為確保我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規范和公平,依據教育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廣東財經大學有關文件,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科學選拔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考生進行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選拔,按需招生,寧缺毋濫,確保研究生招生質量。
二、復試形式、時間及辦法
(一)確定復試名單
第一志愿考生按初試分數從高到低排序確定復試名單。根據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復試采取差額形式,進入復試的考生人數不少于各專業已公布招生計劃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二)復試形式及安排
采取線下復試方式,具體安排詳見學院官網公布的復試通知。請考生密切關注學院的官方網頁,根據學院通知準備復試。
三、調劑原則及程序
調劑考生均須符合國家相關調劑政策,執行學校調劑政策。
四、復試內容
(一)專業課筆試(100分)
專業課筆試采取閉卷考試,考試時間為2小時。專業課筆試重點考查考生對專業理論、專業技能及相關知識的理解與應用能力是否具備本專業研究生入學的基本要求。
(二)綜合能力面試(200分)
綜合能力面試重點考查考生的知識結構、科研能力、表達能力、外語聽說能力等與本專業研究生培養有關的能力,其中外語口語與聽力測試內容分值為50分。
(三)考生加試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均為100分,各科目考試時間為2小時。考生加試成績必須合格(60分及以上)才具備錄取資格,不計入總成績。
1. 中觀經濟學加試科目:發展經濟學、公共經濟學
2. 數字經濟學加試科目:產業經濟學、數字經濟概論
3. 數字經濟專業碩士加試科目:數字化運營、數字經濟概論
(四)加分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后3年內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可申請享受初試總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國際中文教育志愿者”項目之一,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
2. 退役大學生士兵〔即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者,其中,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含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達到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
3. 申請享受初試加分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審核。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未通過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4.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招生學院對加分項目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認真核實。
五、復試組織與安排
(一)考生報到、提交復試資料
考生于參加復試前提交以下資料:
1. 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一份;
2. 準考證復印件一份;
3. 學歷學位證明材料:須提交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電子文件及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一份、加蓋公章的本科階段成績單復印件一份;
4. 個人簡歷一式五份;
5. 廣東財經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一份;
6. 其他相關材料:退役大學生士兵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的掃描件/照片等。
(二)復試流程
1. 考生參加專業課筆試,同等學力考生還需再參加兩門加試科目筆試;
2. 考生進行綜合能力面試。
六、復試評分與錄取工作
(一)復試評分
1. 復試成績=綜合能力面試成績(含公共外語口語與聽力測試,滿分200分)+專業課筆試成績(滿分100分)
2. 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
3. 復試中各科和總成績均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一位數字的方式計分。
(二)錄取工作
1. 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未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棄權,不予錄取;復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2. 按先考生類別、后考生總成績排名原則擇優錄取。類別依次為:
①一志愿考生
②調劑考生
總成績相同的,優先錄取復試成績高分者;總成績、復試成績均相同者,優先錄取綜合能力面試成績高分者。
3. 復試原始總分不足180分、綜合能力面試成績低于120分、同等學力加試科目不合格、考試違紀者、資格審查不合格、政審不合格、體檢不合格者無論最終復試成績高低,一律不予錄取。
七、體檢
1. 所有擬錄取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檢查,在規定時間前向招生學院提交二級甲等醫院的體檢報告。
2.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八、錄取資格審核
1. 學院嚴格審核擬錄取考生材料,審核不通過的考生不予正式錄取。
2. 招生學院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院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九、公示與爭議處置
1. 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復試結束后在招生考試處網站上對外公示。
2. 考生如對復試錄取結果有異議,需在相關公告公布后2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3. 投訴和監督舉報電話:020-84096451(招生考試處);020-84261786(學校紀檢監察室)
十、聯系方式
蘇老師: 0757-87801307、020-84096402
代老師:0757-87801304
(8: 10-11: 30;14: 10-16: 30)
廣東財經大學數字經濟學院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七日
原文鏈接:https://ai.gdufe.edu.cn/2025/0317/c7167a216948/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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