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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空間科學與技術學院 2025-03-21 相關院校: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根據教育部和學校相關文件精神,現對我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總體原則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嚴格執行政策,嚴守工作紀律,規范錄取行為,強化監督管理,優化考生服務,切實做好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各項工作,確保公平、公正、科學。
二、招生工作組織機構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成:學院主要負責人、系主任、學位委員會成員等16位專家
職責:全面負責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制定本學院復試方案并組織實施。根據實際情況成立復試小組,統一復試考核標準。開展包括復試專家、工作人員、考生等的培訓工作,組織演練。審核復試記錄、復試結果,確定擬錄取名單。開展本學院招生信息公開和相關解釋工作,根據考生申訴,對本學院有關考試招生過程進行核查、處理并給予答復。
(二)復試小組
組成:每組由不少于5名研究生導師或副高級職稱以上專家、不少于1名復試秘書組成。
職責:根據學院復試方案對考生的外國語水平、專業基礎知識、科研創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綜合素質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確保復試程序規范、公平公正。
(三)紀檢督察組
組成:學院紀委書記、學院部分紀委委員
職責:全程監督復試工作實施過程,受理考生實名投訴和舉報,答復考生質疑。
監督舉報電話:029-81891296
監督舉報郵箱:luyi@xidian.edu.cn
三、招生計劃
我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共130個。本次統考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具體如下表:
學科/專業領域 |
統考計劃指標 |
備注 |
080400儀器科學與技術 |
35 |
含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1個 |
081100控制科學與工程 |
10 |
|
085401新一代電子信息技術(含量子技術等) |
62 |
|
085500機械 |
2 |
|
四、復試分數線
普通計劃考生初試成績滿足以下條件的考生可參加復試:
學科/專業領域 |
總分 |
單科(滿分=100) |
單科(滿分>100) |
080400儀器科學與技術 |
320 |
35 |
60 |
081100控制科學與工程 |
320 |
35 |
60 |
085401新一代電子信息技術(含量子技術等) |
325 |
35 |
60 |
085500機械 |
325 |
35 |
60 |
專項計劃考生初試成績滿足以下條件的考生可參加復試
專項計劃類型 |
學科/專業領域 |
總分 |
單科(滿分=100) |
單科(滿分>100) |
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 |
080400儀器科學與技術 |
285 |
單科不限 |
符合以上分數線要求的考生可以參加報考專業的復試,復試名單見附件一。
五、資格審查及科目登記
1.資格審查
具有復試資格的考生請于3月25日12:00前登錄https://www.wjx.cn/vm/Q0nIWyC.aspx上傳以下材料掃描件(文件命名為:考生編號-姓名-資格審查), 并務必整合到同一個PDF文檔中。學院對擬準予復試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證件不符或不符合復試條件者,不予參加復試,開學后復核原件。
(1)本人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準考證。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件。
(3)已簽名確認的《誠信復試承諾書》(見附件二,請務必手寫簽名)。
(4)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供學生證(或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畢業生提交畢業證書(或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證書(未獲學位考生可不提供)。
(5)大學期間成績單,往屆生也可提供檔案中成績單掃描件(應加蓋教務部門或檔案部門公章),英語四、六級證書。
(6)學業成果及綜合能力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競賽獲獎、學術論文、授權專利、科研成果、畢業論文、能力證書等能證明自己綜合素質的材料。
(7)高職高專同等學力考生須提供專科成績單及本科6門或6門以上課程進修成績單,以及所報考專業領域的學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發表的文章。
(8)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須提交加分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9)未通過教育部學籍、學歷驗證的考生須提交學籍、學歷認證報告。
(10)現役軍人、國防生報考須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11)若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請發送已簽名確認的自愿放棄復試資格承諾。(見附件三,請務必手寫簽名)
2. 復試科目及意向導師采集表
請在3月25日12:00前點擊以下鏈接進行復試科目及意向導師采集https://www.wjx.cn/vm/hARgG0D.aspx
六、復試安排
按照教育部和學校相關規定,實施差額復試。所有統考上線考生(含專項計劃)均須參加復試。
(一)復試形式
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采用現場復試形式。其中專業知識考核采用筆試形式,綜合能力考核采用面試形式。
(二)復試地點及時間
1.專業知識考核時間:2025年3月27日,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南校區;
2.綜合能力考核時間:2025年3月29日,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南校區。
(三)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一般包括外國語水平、專業知識、綜合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等方面,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須加試兩門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復試全流程錄音錄像。
1.專業知識考核(筆試)
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對本專業基礎理論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特別是考生對本專業基礎知識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對本學科專業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學科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考核內容: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復試科目,閉卷考試,不得使用計算器。
2.綜合能力考核(面試)
考核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滿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外國語聽說能力,創新能力和專業素養,其他專業相關的學習、科研和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等方面的經歷、個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質等。
考核內容包含個人陳述和專家提問,其中個人陳述不超過5分鐘,需含英文簡介部分,包含但不限于獲獎情況、科研和社會實踐經歷等。
3.心理健康測評
心理健康評測是對考生個性心理特征進行評測的重要方式,作為復試錄取參考。
請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于3月25日12:00前登錄https://xlzx.xidian.edu.cn/,或手機識別下方二維碼,進行心理健康測試。登錄時,請選擇校外咨詢師專用入口,用戶名是考生準考證編號,密碼位身份證后6位,如最后一位是字母,請用數字“9”代替字母。
4.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考核納入面試環節,成績不計入總成績,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加試
以同等學力身份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數字電路基礎》、《模擬電子技術》、《自動控制原理及應用》課程,加試方式為閉卷筆試。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
6.誠信評判
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須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對有違反復試相關規定、弄虛作假、考試違規、作弊等行為的考生,一經核查確定,嚴肅處理。
(四)考生通知群
請參加復試的同學加入qq群1040895878,請各位考生以“報考專業-真實姓名”命名加群,以便核驗身份。
七、調劑工作
學院將根據一志愿復試結果,如有缺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調劑系統”中發布調劑缺額信息,具體調劑工作通知將在學院官網公布。
八、錄取
(一)總成績折算辦法
復試成績(滿分500分)=(筆試成績+面試成績)×2.5;
總成績(滿分500分)=初試成績×60%+復試成績×40%。
(二)錄取規則
嚴格按照總成績折算方法,按第一志愿、調劑志愿批次順序,根據指標投放方式、總成績排名和各類(分學科、分專項)統考招生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順次錄取。如錄取最后位次出現考生總成績分數相同,則按照以下規則順次錄取:
1.總成績相同的考生,初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2.若初試成績仍相同,則比較復試中的筆試成績,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有以下情況之一者視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1)資格審查未通過;
(2)未參加復試;
(3)專業知識考核不合格(筆試成績<50分);
(4)綜合能力考核不合格(面試成績<60分);
(5)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6)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不合格(加試單科成績<60分)。
(三)相關說明
考生待錄取工作通過中國研招網進行,一志愿考生待錄取后由學校在中國研招網進行“待錄取”操作,我校不再進行解鎖。調劑考生在中國研招網自愿接受“待錄取”后,我校不再進行解鎖。一志愿考生在中國研招網申請調劑被其他招生單位“待錄取”鎖定的,我校不再列入擬錄取名單,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九、信息公示
復試錄取工作結束后將在學院網站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公示期間名單如有變動,將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7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公示結束后,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研究生院審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最終錄取名單以“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備案信息為準。
十、體檢
體檢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所有錄取考生均須符合教育部體檢要求,體檢不合格者錄取資格無效,不按時完成體檢或弄虛作假者視為體檢要求不合格。具體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十一、招生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029-81891034
咨詢郵箱:zhangchenhui@xidian.edu.cn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1. 對弄虛作假及考試違規、作弊考生,無論何時核查確定,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嚴肅處理。
2.我校將在新生入學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確定為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3.我院以研招信息平臺、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未盡事宜由空間科學與技術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空間科學與技術學院
2025年3月21日
原文鏈接:https://sast.xidian.edu.cn/info/1014/1042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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