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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北方民族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2025-03-17 相關院校:北方民族大學
根據教育部、自治區及學校相關規定,為貫徹“公平、公正、公開”和科學選拔的原則,切實做好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確保選拔錄取質量,根據《北方民族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要求,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一、復試名單的確定
(一)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按《關于公布北方民族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通知》執行。
(二)進入復試的第一志愿考生名單以《北方民族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一志愿進入復試考生名單》為準;進入復試的調劑考生名單由學院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工作小組根據考生申請志愿、初試成績、專業背景等情況擇優擬定,并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向考生發送復試通知。第一志愿考生、調劑考生分批進行復試。第一志愿考生全部進入復試;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各專業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三)學院按照教育部招生規定及《北方民族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北方民族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試須知》等相關要求對考生復試資格進行審核。
二、復試導師組
根據材料科學與工程、材料工程專業復試人數等實際情況,成立若干復試導師組。每個導師組成員由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教學經驗豐富的碩士生導師組成,人數不少于5人且為單數。
三、復試時間
(一)第一志愿考生
時間:3月25日(星期二)
上午09:00-11:00 專業課測試(閉卷考試)
下午15:00-17:00 綜合素質測試(面試)
下午15:00-17:00 外語能力測試(面試)
(二)調劑考生
時間:調劑系統開通后。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復試形式
本次復試將采取現場復試方式進行。
五、復試內容
本次現場復試包括專業課測試、外語能力測試、綜合素質測試三個部分。滿分分別為100分、50分、150分,復試總分為300分。
(一)專業課測試
1.專業課測試內容按照《北方民族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復試科目進行命題。
2.專業課測試為筆試,閉卷考試。考試時長為2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
(二)外語能力測試
1.外語能力測試包括聽力和口語測試兩部分。
2.外語能力測試為面試。聽力和口語兩部分,滿分50分。考試時長不超過10分鐘。
(三)綜合素質測試
1.綜合素質測試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知識結構、專業素養、創新潛質等方面的能力。
2.綜合素質測試為面試。滿分150分。考試時長不得少于20分鐘。
3.具體考查內容包括: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2)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身心健康情況;
(3)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4)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5)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6)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7)人文素養;
(8)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四)同等學力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須加試2門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且不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單科滿分100分)。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每門加試課程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六、成績計算方法
專業課測試成績按試卷成績計算。
外語能力測試按外語測試組全體成員所給成績平均分計算。
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按導師組全體成員所給成績的平均分計算。
同等學力考生成績按試卷成績計算,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考生的總成績=初試總成績+復試總成績。
七、復試流程
在復試前,學院對考生采取人證識別、資料比對等措施進行考生身份審核。復試中,學院采取“三隨機”原則,即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面試采用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方式,確保考試過程的公平公正。
(一)資格審查
學院成立資格審查工作組,對考生復試資格進行審核,重點檢查考生的學歷情況是否符合報考條件、網上報名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思想政治審查是否合格等。
第一志愿考生請于3月22日18:00前、調劑考生請于收到復試通知24小時內,將完整、準確、清晰的復試資格審查材料按《北方民族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須知》通過系統提交。學院審核材料時以考生發送材料為準,規定時間內未發送材料者視為放棄復試資格,不得參加報到和復試考試。原件證明材料在報到時進行核實。
提交資格審查材料時,須將所有材料按以下順序合并為一個PDF文件,須在3月22日前按要求通過北方民族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https://yjszs.nmu.edu.cn/)完成注冊登陸(詳見《北方民族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須知》附件1),提交復試審核材料。并以“考生號-報考專業-姓名-手機號”命名文件主題,正文須附本人的聯系電話、QQ號、微信號等信息。考生報到期間,需攜帶資格審查材料原件現場復核。提交材料包括:
1.身份證明。包括考生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和初試準考證掃描件。
2.考生本人簽名的《北方民族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掃描件(詳見《北方民族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須知》附件)。
3.學歷學位證明材料
(1)往屆生須提交驗證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的掃描件(報告驗證有效期須在2025年3月28日之后),同時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加蓋公章的本科階段成績單掃描件。
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考的學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報告、學歷學位證書、加蓋公章的成績單掃描件。
(2)應屆本科生須提交驗證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報告驗證有效期須在2028年3月28日之后)、每學期均已注冊的學生證掃描件(請確保每學期都有注冊章,特殊情況請另附由培養單位開具的簽字蓋章版詳細情況說明)、加蓋公章的本科階段成績單掃描件及本人親筆簽名的應屆生畢業承諾書(承諾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掃描件(參考模板:本人XX,性別,身份證號,考生報名號,本人承諾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如未按時取得,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負。落款簽名、日期)。
4.《北方民族大學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表現考核表》(詳見《北方民族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須知》附件)或考生所在單位提供的思想政治表現證明材料(需加蓋公章)的掃描件。
5.考生個人簡歷。應包含個人基本信息(照片)、學習經歷、工作經歷、外語水平證明、各類獎懲情況、科研實踐經歷和科研成果等(無模板)。
6.下列考生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以下電子材料
(1)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需提供《2025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的掃描件。
(2)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需提供本人入伍、退役等相關證明材料的掃描件。
(3)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①北方民族大學碩士學位研究生定向培養協議書;②在職考生須提供工作單位和戶籍證明材料。
7.所有進入復試的考生均須進行資格審查,未參加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核不合格者不予參加復試。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將作為復試資格審查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的依據,考生須對本人提交的資格審查材料和信息負責,應完整、準確、清晰的提供相關信息和材料。對于提交材料與實際情況不符或弄虛作假者,無論何時一經發現,將取消其復試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二)考生報到
1.第一志愿考生報到時間:3月24日(星期一)14:00-18:00。報到地點:北方民族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29號樓317)。
2.調劑考生報到時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3.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報到時必須嚴格按照《北方民族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須知》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逾期不報到或未按要求提交審核材料者視為放棄復試資格。
4.復試期間,我校將對學生復試資格進行復核,復核不合格者不準參加復試。
5.復試期間,考生的往返交通及食宿費用自理,請考生注意人身、財產安全以及疾病預防。
6.參加復試的考生如果提供虛假信息騙取復試、錄取資格,導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三)復試流程
1.專業課測試
考前15分鐘開始入場。考生遲到15分鐘不得進入考場(以進入考試封閉管理區域為準)參加當科考試。
考生進入考場前,請仔細檢查有無攜帶與考試無關用品,《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均不得涂改或書寫。違規物品一經帶入,不論有意、無意,都將作違規處理。
考生進入考場,應當自覺服從工作人員管理和檢查。答題前,應認真閱讀答題紙上的答題說明,并按答題說明要求答題。在答題紙規定區域外的答題內容均視為無效。開考信號發出后開始答題。
考試期間考生要遵守考場紀律,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聽從監考人員指令。考試結束前三十分鐘可交卷離場。一旦發現作弊,一律取消復試資格,情節嚴重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將試題內容傳出考場,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接收來自外部的有關試題信息。考試結束后若將試卷、答題紙、草稿紙中的任何一類物品帶出考場,取消該考試科目成績。
2.外語能力測試、綜合素質測試
面試設若干考場,學院通過抽簽隨機確定考生所在考場。
考生應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候考地點,閱讀并簽訂承諾書。
候考官進行考前檢查和準備工作,包括逐一核查考生身份,檢查考生儀容儀表和考試禁帶物品等。考生應按工作人員要求抽取面試順序。
考生進入考場后,由導師組組長再次核查考生身份和相關證件等,核查完畢后,考試正式開始。
3.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由學院另行組織筆試考試。
4.考試結束后,考生應按考官要求退出復試現場,退出考場后,考生不得再進入候考場或復試考場。
八、擬錄取規則
(一)我校先進行第一志愿考生的擬錄取。第一志愿考生擬錄取結束后,根據招生計劃,分批次進行調劑考生的擬錄取。
(二)在綜合考評考生各方面素質的前提下,根據考生的總成績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進行擬錄取,若總成績相同,按初試成績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進行擬錄取。
(三)進入復試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根據學校相關政策進行錄取。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一律不予擬錄取:
1.思想政治素質考核不合格;
2.綜合素質測試成績不合格(低于90分);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不合格(單科低于60分);
4.考試違紀違規;
5.違反招生考試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擬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擬錄取。
(六)學校在擬錄取的考生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擬錄取資格進行復審,復審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審不合格,取消錄取資格。
九、監督和申訴
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監督工作組”,負責對招生工作進行全過程性監督。考生對復試過程和結果如有異議,可向學院或學校申訴,學院復試工作組將進行復議,復議結果將及時告知考生。
學校紀檢與監察電話:2067810
學校申訴電話:0951-2068203 郵箱:bmdyzb@163.com
學院監督郵箱:411207232@qq.com
電話:18295193020
十、其他
其他未盡事項,按學校相關招生政策執行。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2025年3月17日
原文鏈接:https://clxy.nmu.edu.cn/info/1043/19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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